书 记:段耀华 副书记:郭保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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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场党委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场政法各部门工作。 二、围绕维护我场社会政治稳定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研究制定政法工作意见、办法和措施,及时向场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障政令、警令畅通。 三、督促、检查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 四、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办理场区内发生的案件和影响大的事件。部署、协调公安机关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和严打统一行动。 五、按照市、场党委的部署,组织和推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场社会治安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六、组织指导基层单位治保组织、民调组织、巡逻组织建设,促使其达到组织落实、责任人落实、职责落实、各种制度落实,并督促检查其工作开展情况。 七、不定期开展对全场社会治安状况的调研工作,经常掌握治安动态,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努力控制案事件发生。同时,加强全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适时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干部普法考试。 八、认真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减少或避免政法队伍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九、做好年度政法工作总结,落实奖惩措施。 十、办理场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