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2018〕68号
场属及实业集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确保档案资源不流失、档案原件不损毁、档案内容不泄密,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2日开展全场档案、保密行政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12日开始(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明确分管领导是否有专人负责;
(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三)抽查近几年的立卷归档情况,档案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时归档,实际档案数量是否与目录相符;
(四)各门类档案实体是否收集齐全并整理规范。(重点是文书、科技、专门、声像、电子档案);
(五)抽查盒内文件的齐全完整情况(盒内目录、正文、文件处理签、定稿、附件、领导签发、加盖公章),是否有卷内文件目录、目录与档案实体名称不一致,是否有缺件、缺页等;
(六)档案出、入库是否实行登记制度;
(七)是否做到档案管理的办公、利用、库房三分开;
(八)是否达到档案“十防”要求;
(九)是否将涉密电脑连接至互联网,非涉密电脑是否储存、处理、中转涉密数据,是否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管理规定。
三、检查方法步骤
(一)各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业务标准、规范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完善,作出自检情况报告。
(二)场组织档案、保密行政监督检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
(三)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四、检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并于2018年9月26日前将自检情况报告及本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一并报场档案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