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局 长:张大愚 副局长:于文跃 | |
| 一、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及场党委有关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方面的方针政策,办理宣传管理,把握舆论导向;领导和管理好黄泛区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河南新农村频道黄泛区转播台,对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对重要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场广播电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三、组织指导全场各台站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全场广播电视工作改革与发展。监督落实广播电视宣传纪律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转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四、管理全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设备更新工作,制定全场广播电视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 五、负责全场各台、站的建台审查、报批和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频率、频道、功率的规划协调和报批;负责全场广播电视工程、有线电视系统设置、设计、施工、安装业务的论证、审查、报批、验收和颁发资格证书;制定全场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办法,对全场有线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六、负责全场地面卫生接收设施的报批和安装,发放或撤销接收卫星传送境内电视卫星节目许可证,审报、发放和撤消接收卫星接收境外电视卫星节目许可证;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负责利用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的管理,监督管理全场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 七、维护全场电视设施安全,协助公安、工商等部门处理危害广播电视设施以及非法销售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场广播电视台(站)的对外合作等工作。 九、协调、指导全场广播电视各台站,组织指导全场广播电视系统职工培训和专业人才培训工作。 十、完成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